湖南法治報訊(記者 李翔通訊員 周喜美)“感謝檢察官為我們農民工撐腰,沒有你們堅持不懈的努力,我們的工資應該拿不回來了。”12月15日下午,5名農民工代表來到瀘溪縣檢察院送錦旗時連聲道謝。
因為信任,農民工走進了檢察院
2021年10月22日,瀘溪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來了幾位農民工兄弟。“公司暫停經營了,承諾要發給我們的工資一直沒發,去了相關部門投訴也沒有得到解決……”據了解,謝某等人系瀘溪縣某鋁業公司員工,后因該公司經營不善宣布暫停經營,欠發謝某等人3個月工資。
隨后,謝某等人向瀘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欠薪情況,在該局執法部門的見證下,該公司與謝某等人當場達成協議,并出具了一張欠發工資681471元的欠條。此后,該公司支付了部分員工7月份工資共計37422元,對剩余欠發的工資總是以各種理由搪塞推脫支付。
“聽說檢察院可以幫助農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資,我們去檢察院反映一下。”抱著對檢察機關的信任,謝某等人來到了瀘溪縣檢察院反映情況。“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們檢察機關的信任,我們一定會依法幫助你們維護正當合法的權益。”在接待謝某等人來訪時,檢察官鄧興蓉說道。
因為責任,檢察官依法支持維權
收到謝某等人遞交的材料后,瀘溪縣檢察院經審查后依法受理。“群眾利益無小事。幾千塊錢的工資是農民工兄弟們辛勤汗水的回報和勞動價值的體現。我們一定要充分重視他們的訴求。”瀘溪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負責人楊麗媛在受案當天召開的部門會議中說道。
為了及時幫助謝某等人追討被拖欠的工資,瀘溪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成立了辦案組。第一時間組織公司負責人與79名討薪人員代表及代理人進行溝通交流,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但因公司有股東對發放工資意見不一,未達成統一意見。而瀘溪縣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以起訴人未提供勞動合同及用工考勤等相關證據材料,無法確認該公司與起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或是勞務合同關系、欠薪情況及是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等情況,未及時立案,并發函至瀘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調查核實。收到法院協助調查函后,瀘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邀請瀘溪縣檢察院參與調查,并于2021年1月10日、1月21日,2次將調查結果函復法院,確認被起訴公司與起訴的部分員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因為堅持,為期1年多的討薪路終劃上句號
2022年2月7日,謝某等79人再次向瀘溪縣法院起訴。瀘溪縣法院于2022年2月21日至23日受理立案,在開庭審理后認為該系列案應遵循仲裁前置制度,于2022年5月30日裁定駁回起訴。2022年8月,瀘溪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瀘溪縣法院以該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向湘西州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2022年10月,湘西州人民檢察院向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22年12月,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作出民事裁定,指令瀘溪縣法院再審。
再審期間,瀘溪縣檢察院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與協調,督促法院積極聯系被告,加快訴訟進程。在法、檢兩家共同努力下,通過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促使被告理解并贊同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勞動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協議,70多名農民工為期1年多的討薪路終于劃上了句號。
?截止2022年12月15日,被告公司向農民工共支付了被拖欠工資12余萬元,剩下的被拖欠工資承諾于2023年3月1日前全部付清。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李林俊
來源:湖南法治報